桂发〔2012〕10号
(2012年2月2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精神,根据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的奋斗目标和推进“五区”建设的战略部署,着力打造“14+10”现代产业体系,坚持走广西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自治区决定组织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即实施“千亿元企业工程”、“百亿元工业企业工程” (培育发展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以下、10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 (培育发展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亿元工业企业工程” (培育发展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万家小型企业上规模工程” (培育发展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程”等6个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转方式、调结构、上规模、促融合、提质量、增效益”为总体要求,坚持“以空间换时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的战略思维,紧紧抓住和利用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实现大中小企业协调展,保持和扩大我区工业良好的发展势头,做大做强做优我工业。
二、基本原则
---加快发展原则。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走广西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突出强基础、上规模,着力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做优。
---创新驱动原则。引导企业加快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创新,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水平,促进企业由主要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技术进步、高素质人力资源和管理创新转变,推动企业裂变式发展。
---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优化提升资源型工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工业产品,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
---优化服务原则。充分发挥产业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优质高效的融资担保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和中小企业及微型企业服务平台体系,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确保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定向扶持、全程服务,激发创业热情,大力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集群发展原则。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力度,以园区为平台,充分发挥大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形成紧密产业链,增强产业集聚效应,引领中小企业聚集发展。
---开放合作原则。围绕我区“两区一带”总体产业布局,大力实施“以空间换时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发展战略,加大企业战略重组力度;充分发挥我区独特的资源优势和战略区位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双重战略,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力争实现千亿元企业8家,实现百亿元工业企业30家以上,实现十亿元工业企业320家以上,亿元工业企业350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万家以上,发展微型企业10万家以上,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促进我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动我区工业做大做强做优。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自治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自治区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机制,成立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抓大壮小扶微工程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各成员单位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监测分析,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抓大壮小扶微工程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
自治区将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年度指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要将培育、发展、引进百亿元、十亿元、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发展微型企业工作列入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并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实施分类指导,实行目标管理,分解落实责任。各市各部门要加强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指导企业做好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实施,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认真分析推进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立工业发展扶持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财政每年按新增不低于15%的比例逐年增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年度目标任务,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万家小型企业上规模工程”并逐年提高,安排不少于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程”。
建立工业发展用地保障机制,每年国家下达我区的年度用地计划中,安排不少于2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工业项目用地。加强融资担保平台建设,积极打造中小企业及微型企业服务平台体系和中小企业及微型企业信息网络体系,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积极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联合审批、现场审批,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效能。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生产要素配置,有效运用项目核准、煤电油运、项目用地、用电优先、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人才培育引进等手段,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运营环境,迅速壮大企业群体。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目标任务及发展成果,重点宣传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重大举措和重大项目的进度情况,开展“微型企业宣传月”活动,实施全民创业,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企业发展,努力营造加快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六)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各市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鼓励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好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并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自治区每年召开抓大壮小扶微工程总结交流大会,开展表彰相关工作由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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