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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加快推进“散小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8-07-09 浏览次数: 字号:    
 连日以来,针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整治“散小乱污”企业提出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认真整治“散小乱污”企业和环境违法违规锰业企业,加快推进整治工作。


6月28—29日,市工信委牵头组织联合督查组,重点对大新县、天等县和江州区进行督查。在天等县排查出国家明令淘汰的富锰渣小高炉7座、6300KVA矿热炉1台、“散小乱污”企业3家。被群众举报投诉的江州区5家“小炼油”企业已进行恢复原状的工作,完成停水停电,生产设施设备已被拆卸和捣毁,无法再进行生产,工人正在进一步拆除生产厂房、料棚和工人宿舍、清运设施设备和废旧轮胎。


目前,天等县东宏矿冶有限公司已将一座富锰渣生产所用的小高炉拆除,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已拆除了烟囱。该县工信委对天等县东荣富锰渣有限责任公司、蒙良富锰渣有限责任公司、向都平尧富锰渣厂、凌虹富锰渣厂、龙茗富锰渣厂下达了期限拆除通知书,要求7月15日前自行拆除。


下一步,各县(市、区)政府、中泰崇左产业园管委会通过供电部门核查用电异常户(企业)、发动村委干部开展排查,鼓励村民举报等形式进一步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小炼油厂、小塑料制品厂、小冶炼厂、使用各种淘汰类土窑炉的企业等。实行整治工作周报制度,每周五各县(市、区)政府、中泰崇左产业园管委会和各部门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发现“散小乱污”企业的,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