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5〕2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 号)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15〕32号)精神,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清理调整行政职权,已对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51个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审定,明确市发展改革委等34个部门(单位)保留权力事项3233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级各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三、各部门要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要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抓紧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推进清单内的权力事项在平台上运行,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优化办事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市人民政府督查部门和市机构编制、监察、绩效管理等部门要建立有效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
四、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部门制定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按规定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编制清单的部门网站设置固定板块予以公布。
附件:崇左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崇左市人民政府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崇左军分区,武警驻崇左各部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
中区直驻崇左各单位。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崇左市工信委权力清单和
责任清单
我委根据职责要求梳理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共4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2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利9项,现将崇左市工信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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