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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市本级工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11-09-09 来源:市工信委 浏览次数: 字号:    
  打造陆路东盟南崇经济产业带 建设面向东盟区域性新兴城市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努力推动崇左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近日我市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本级工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 行)》(崇发〔2011〕24号文),提出了加快市本级工业的重点目标任务,制定了加快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
  崇左建市以来,市本级工业取得了较快发展,总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存在着产业结构单一,工业化水平低,缺少大的产业集群,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等问题。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如期建成,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以及北部湾经济区的加快开放开发,加快市本级工业产业发展成为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打造陆路东盟南崇经济产业带,建设面向东盟区域性新兴城市,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出台,适逢其时,他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加强了领导,明确了目标,突出了重点,强化了措施。
  《意见》提出,加快市本级工业产业发展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12年,市本级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实现税收8亿元以上,超亿元产值企业15家以上;到2015年,市本级工业总产值超过200亿元,实现税收16亿元以上,超亿元产值企业30家以上。重点任务是大力发展蔗糖循环经济产业、锰矿加工业、铝、铁、稀土金属和铜加工业、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出口加工业、新型建材产业和现代商贸物流业。
  《意见》提出,以崇左工业园区为主要平台全力推进市本级工业产业发展,并从金融、财政、土地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大企业、大项目,高新企业、优质项目入园。如:对进入工业区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以征地成本为底价挂牌出让土地,如征地成本低于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作为挂牌底价;凡新办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 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工业企业,除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鼓励政策外,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之日起三年内,市政府将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市本级分成部分的10%~40%专项用于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