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法定办结时限 |
规定办结时限的依据 |
备注 |
1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条例》( |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
20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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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15个工作日,节能评估报告表审查10个工作日,节能登记表登记备案5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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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类)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6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412 号公布,2009 年1月29 日予以修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 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 号)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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