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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崇左市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5-08 来源:广西崇左市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崇左市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1121日到1222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崇左市及所辖天等县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201827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崇左市委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视意见。崇左市委高度重视,将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纪律来抓,迅速安排部署,全力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及时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抽调得力干部,落实领导小组交办工作,加强整改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211日下午召开市委常委会第45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和领会把握巡视反馈意见,深入研究整改工作。226,市委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主动对号入座认领责任,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227,召开全市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动员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认领责任、全面落实整改,不断提升崇左脱贫攻坚质量。

  (二)坚持以上率下,高位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刘有明同志率先垂范,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分别对照分管领域内的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反思,主动认领责任,全面对标、全面整改,向自己分管联系的县(市、区)及单位,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迅速推进的整改工作态势,强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层层细化分解,压实巡视整改责任。 226,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第46次会议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审议通过《中共崇左市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细化分解为12大项39小项整改任务措施,逐一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同时,市委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党委以及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方向。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工作任务分工表》,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将整改任务措施细化量化,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我市将巡视整改任务纳入2018年全市重点工作,定期对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落实整改事项进行督查,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个层面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任务逐项建台账、抓跟踪、促落地。319—22日,市委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目前,6个方面12大项39小项具体问题当中,已经完成整改24小项,基本完成整改但需长期坚持的13小项,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用足用好边境贸易扶持政策等2小项未完成,正在进行整改当中。

  二、列出问题清单、严肃认真整改,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一一整改到位

  (一)对“站位不高,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专题研究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实行常委会专项研究扶贫工作制度。市委每年4次以上,即每个季度至少1次,市委每年至少3次以上听取市专责小组扶贫工作汇报。两个月来,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专题研究《中共崇左市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专题研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同志到广西调研督导指示精神,研究我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研究分析当前我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讨论我市抓好整改工作方案,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坚持脱贫攻坚月度汇报会制度和每月4个重点县党委书记、县长汇报工作制度。及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不留问题、不留隐患,强化落实推进。各县(市、区)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以来7个县(市、区)党委共召开13次党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

  2. 关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脱贫攻坚政策和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宣传,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勤劳光荣、脱贫光荣思想,提高农民群众主动脱贫的意识。市委组织部制作10个宣传脱贫攻坚政策的视频课件,于330上传至市远教平台供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点播学习。各县(市、区)利用当地媒体开设脱贫攻坚故事会”“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在行动等专栏,宣传报道扶贫工作亮点经验和脱贫工作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在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媒体播发60多条(次)扶贫新闻稿件,增强了群众对脱贫成效的认同感和荣誉感。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采取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二是在全市推广脱贫攻坚故事会模式。讲好脱贫、扶贫、发展三个故事,做好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征求意见三件实事,把故事会开成脱贫经验交流会、政策宣传会、发展脱贫产业动员会、意见建议征集会,不断激发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三是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激励性的扶贫手段,鼓励贫困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用好用活扶贫优惠政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职业技能培训以奖代补一次性补贴,实行特色农业发展奖补办法,鼓励以奖代补”“先种养后奖补,鼓励贫困户养殖猪、牛,种植优质水果和经济作物。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降低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奖补门槛,充分调动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制定2018年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计划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8500人次以上,其中贫困农村劳动力培训1500人,目前已完成培训450人次,预计今年9月份完成培训。开展2018春风行动暨企业招聘周活动,参与活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000多人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的有3000多人。加强粤桂扶贫劳务协作,举办招聘会4场,建立劳务输出工作站3个,帮助贫困户通过就业实现增收。

  3. 关于合力协作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力量。调整充实市四家班子领导挂点帮扶宁明县、大新县。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列出扶贫工作计划和措施,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全市合力抓脱贫攻坚的强大力量。二是强化各级专责小组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与扶贫责任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出台《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脱贫攻坚专职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三是实施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加强各级专责小组统筹协调,加大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项目遴选机制和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保证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扶贫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大问责力度,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愿作为、不敢作为导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度缓慢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

  (二)对“工作作风不实,仍有四风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作风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批示精神,把作风建设与脱贫攻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作风问题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二是强化扶贫专职小组力量,调整由厅级领导担任各专职领导小组组长。督促各专责小组严格履行每月例会制度,由小组组长每月召集12次例会,两个月来9个专责小组共召开28次例会研究讨论解决脱贫攻坚重点难点问题。各专责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再查摆、再分析,重点查摆了组织保障小组运行机制问题,对会议内容基本相同、汇报材料多次重复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实行每月碰头会制度,每月听取汇报、研究问题、部署工作。三是强化督查督办。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配合,加强对各专职小组履责情况、对上级政策及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

  2.关于抓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帮扶力量。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共派驻847名第一书记的基础上,组建覆盖全市178个贫困村专业扶贫工作队,进一步做细做实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二是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修订)》等系列规章制度,先后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纪律散漫、不负责任等5名驻村工作队员立案审查及组织处理,通报违反工作纪律、组织纪律26个单位31人次。三是加强干部扶贫工作考察。继续将全市领导干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作风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注重提拔重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干部,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组织调整。四是继续实行“4321”干部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对帮扶干部进行再培训。2018年以来市县举行592次培训会(班),累计培训84040人次,提高全市帮扶干部帮扶工作水平。五是完善帮扶干部队伍考核机制。落实《崇左市脱贫攻坚帮扶联系人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将帮扶干部队伍管理纳入日常巡察工作,规范帮扶单位、帮扶联系人的管理,不断提升帮扶工作满意度。

  (三)对“监督机制不够到位、责任追究偏宽偏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查处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督查督办。将脱贫攻坚督查督办工作与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行市县纪委班子成员包片制度,对联系的地方和单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倒逼工作落实。二是实行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大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案件的处理以及典型问题的检查督办力度,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及时掌握和跟踪办理情况,促进问题线索及时处置。三是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整治和解决责任虚化、监管缺失、监督执纪宽松软6个方面突出问题。今年1—3月,全市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16件,排查问题线索263条,初核224件,立案155件,诫勉谈话18人,函询66人。四是加强巡察监督。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式巡察,将机动式巡察与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崇左市常规巡视相结合,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巡察重点,着力发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问题,着力发现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着力发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扶贫领域延伸。五是加强执纪审查。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四风问题的重中之重,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和整治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治区第四巡视组巡视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0件,初核问题线索20件,立案查处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批次35人。六是加快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查处和防范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长效机制,将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总结为制度成果。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的社会监督机制,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向社会发布扶贫项目、资金的最新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关于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问责,着力解决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对2名在落实雨露计划申报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对符合条件尚未落实的18人,责成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不担责的行为予以黑榜通报,对在落实雨露计划申报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核实,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追责,责成去年因党政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力而被立案查处的乡镇立行立改,对因日常基础工作不扎实,造成第三方评估组要求对13户情况给予说明的乡镇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存在的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36日,召开全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研究布置雨露计划排查及整改工作。322日,召开全市雨露计划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未获得雨露计划补助的学生逐一进行排查,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对接扶贫部门,负责跟踪督促落实雨露计划的相关工作。市教育局结合2018春季学期开学初工作检查,将雨露计划纳入检查内容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市纪委于201712月给予大新县残联1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大新县残联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20183月分别对在大新县残联系统窝案中负有监管责任的大新县委副书记进行约谈;对在扶绥县永华精神病医院骗保案中负有监管责任的扶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进行约谈。

  (四)对“资金使用风险大,合同协议漏洞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项目投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各项目合作公司、合作社每月底向村级集体经济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报送本公司财务报表,严格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二是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局联合有关银行定期开展委托经营民营企业风险评估,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保证资金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三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制度。各县(市、区)3月底由县级财政局牵头制定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四是组织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有关协议进行分类审核把关,确保产业扶持资金安全、村集体权益得到保障。落实扶贫责任项目单位,落实项目投资监管责任人,修改(补充)完善不合理或不规范投资协议,进一步明确协议双方的责、权、利,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方式,重新合理确定项目合作持续时间、项目合作结束后资产处置方式等,避免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降低扶贫项目投资风险隐患。五是加大对扶贫资金督查力度。定期对扶贫专项资金实施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对财政扶贫资金和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2.关于集体投资尊重群众意愿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补充完善合作协议,再次核查协议内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落实项目合作退出机制。建立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资金分配使用要进行全过程监督,切实堵塞漏洞。二是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公建项目实施与监督,充分发挥群众脱贫攻坚主体作用。督促农商行对贫困户小额信贷资金投向进行核查,避免资金闲置。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资金额度等情况,目前县、乡(镇)、村(社区)、屯四级扶贫项目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已全部在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或公开栏公示。四是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建立起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事项。鼓励群众自主组织实施,对产业扶贫项目,大力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补助方式,加大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和直接带动贫困户生产经营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按有关规定自主发展生产。五是优选扶贫项目。扶贫项目均要求从村委上报中筛选,乡镇核实同意后再报业主单位,业主单位须到项目所在村屯复核确定实施该项目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后,再纳入扶贫项目库。六是分散经营风险。鼓励实施主体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调节年度间收益规模等方式,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

  (五)对“项目推进不平衡,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资金等项目’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和完善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项目报送、筛选、更新、退出机制,每一个入库的项目都要经过从县到乡镇、乡镇到村的层层倒查筛选核实,提升入库项目的精准性、项目安排的精准性,严格进行项目进出库的动态管理监测。二是提前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精准性,把项目及其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硬门槛,从源头上扭转资金等项目的局面。大力推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改革,用好用足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简化审批环节,实行同类同性质项目联审联批,限定审批期限,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三是完善扶贫资金支出联审联批制度。严格执行资金支出联合审批制度,由项目主管部门把好进度关,由县财政部门把好资金申请材料关,层层推进,规范资金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资金拨付方式,对财政扶贫资金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是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资金拨付管理、资金报账管理以及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对财政扶贫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项目未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的,一律不予拨款。加强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力度,切实改变重资金争取、轻分配使用思维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督查或检查。五是加大财政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各扶贫专责小组的职能,责成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办等部门对扶贫项目进行检查整改,加大财政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力度,对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健全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专职监督机构统一排查处理。对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进展缓慢的视问题严重程度予以问责,对天等县委常委、副县长许钟央、天等县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黄顶、天等县城投公司董事长陆永席进行问责。

  针对大新县去年12月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仍然为零的93个项目,通过加强对各单位使用涉农资金支付的指导督促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周定期公布各单位涉农统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集中开展培训2场次209人;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工作,加大项目合同审核力度等措施,93个支出进度为零的项目已全部形成支付;组织县财政局、扶贫办牵头对各乡(镇)、各涉农统筹资金单位进行督查3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率。

  针对天等县扶贫项目支出进度为零的27个项目,责成部门领导作出书面说明,对项目推进不力的视问题严重程度予以问责。针对资金支出明显滞后的问题,天等县于2017119日、21日和1211日,分别召开统筹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汇报会,统筹盘点每个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对实施难度大或实施不了的项目资金进行清理,统筹用于其他可实施和急需实施的扶贫项目。截止20171231日,支出率达到自治区支出90%以上的要求。

  2.关于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各部门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等有关内容,切实加强本部门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二是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目前各县(市、区)扶贫专项资金已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规定的范围和用途进行使用。在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时,必须同时明确实施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受益贫困户覆盖范围以及预期增收情况等内容,并按照优先保障贫困群众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需求,形成常态化的扶贫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和追责力度。对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六)关于边贸脱贫推进欠缺,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支持发展边贸合作社,组建发展边贸合作社、互助组,组织引导贫困户入社抱团取暖。大新县年内新增成立合作社至少1个、宁明县年内新增成立合作社至少2个、龙州县年内新增成立互助组至少2个、凭祥市年内新增成立合作社至少2个。目前凭祥市边贸合作社已从20141家发展到2018年的10家,社员从25人扩大到现在的3700多人,其中贫困社员760多人,占总社员20%;宁明县已经成立互助组6个,社员1010人,其中贫困社员340人。二是完善互市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加快互市点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边民互市贸易点配套条件,推进恢复条件成熟的互市点开通,把边民优惠政策发挥出最大效益。推进油隘互市点升级改造,争取今年二季度通过验收并恢复运行。推进科甲口岸升格基础设施工程,加快互市点验收工作,争取今年二季度通过验收并恢复运行。三是用足用好边境贸易扶持政策,研究出台《崇左市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若干优惠政策试行办法》《崇左市加快贸易商品落地加工的若干措施》等优惠政策,扩大边境小额贸易规模,推进边民互市贸易改革,组织引导更多贫困户参与边贸扶贫,加快推动加工贸易及边贸产品落地加工业的发展。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到上海市、苏州市、昆山市、杭州市开展招商,着重引进边贸加工企业,打造面向东盟的口岸贸易加工特色产业,培育新增规模以上贸易加工企业20家,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边民的收入。五是扎实开展跨境劳务工作。举办广西越南务工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设立境外边民务工管理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和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管理信息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全面掌握务工人员信息,实现数据信息共享。积极加强与越方会晤交流,分别与谅山省、高平省签署了劳务合作协议。正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入境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公司管理的通知》,加强对用工单位和劳务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办理越南入境务工人员停留手续。2018年以来,办理越南务工人员入境务工、停留手续4.28万人次,我市跨境劳务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六是积极协调解决落实入境务工人员停留180天政策。20175月,自治区公安厅下发了《关于积极配合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公办〔201748号),将入境人员停留时限确定为180天。目前,需公安部印制新的《外国人出入境证》,并通过政府采购,启用运行新的公安出入境签证系统,导致政策尚未能落实。我市多次主动向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汇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国两会期间协调沟通国务院尽快落实180天停留政策。据了解,国务院法制办认为这一政策需经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后按程序批复才能实施。七是加大四个边境县(市)道路建设力度,加大扶贫资金用于边境村屯(特别是0—3公里以内村屯)道路建设力度。2018年我市推动四个边境县(市)扶贫资金用于边境县村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村屯道路99条,42.1公里,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837.7万元,受益人口25.2万人,贫困村43个;投入199.5万元,修建小型人饮工程7处;投入98万元,进行排污排水建设3处;投入126万元,修建30米桥梁1座。

  三、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全市打好农村全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坚决打好农村全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二)持之以恒深化巡视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步伐不变,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整改但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正在进行整改当中,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持续用力、综合整治,逐项抓好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倒查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对已建立的各项机制,坚决抓好落实;对存在缺陷的机制,及时修订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71—7969511;邮政信箱:崇左市委办转崇左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32200;电子邮箱:czswxcb409@163.com